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从2022年4月至6月,我厅已陆续对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1497人(名单详见附件1)、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9217人(名单详见附件2)准予注册,现予以集中通告。
附件:1.1497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9217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4日
注:信息来源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附件内容请前往官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