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常见问题
1.首次申报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何操作,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找到直通部门住建厅,选择要申报的事项,按照材料模板要求填写,尤其要注意申请表中须勾选和填写的内容,参考模板认真填写。
2.审查意见为“申请表上的内容填写不完整”,该如何修改?
答:请参照申请表模板和审核意见仔细核对申请表中落款日期、申请人姓名、企业负责人姓名,单位公章和落款日期等内容,修改后重新上传申请表。
3.审查意见为“聘用期无法判定”,该如何修改?
答:聘用期为“无固定期限”(勾选)需填写劳动合同开始生效日期,请勿填写终止日期。若聘用期开始和终止日期已填写,请勿再勾选“无固定期限”。
4.审查意见为“建造师注册申请表社保项勾选不全”,该如何修改?
答:须申请人在申请表中如实勾选个人和企业社保缴纳。
5.为什么申请表勾选了“养老保险缴纳”还是审核不通过?
答:申请表分为个人承诺和企业承诺两部分,两个部分都需如实勾选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6.办理二建业务,已经在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了申报,怎么查询审查结果?
答:进入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点击进入专题专栏,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的公示栏里查找审查结果。也可以由政务服务网进入行政审批系统,查看办件办理状态。
7.二级建造师是否需要延续、是否需要继续教育?
答:目前二级建造师不需要延续、不需要继续教育,我厅正在修订《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延续工作具体要求按修订后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执行。
8.二级建造师有两个以上专业时,注销时是否所有专业全部注销?
答:不是,可以在提出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的时候,同时上传需要注销专业和保留专业的说明文件,注意在系统中一定要正确选择需要注销的专业,审批系统按照上传文件说明统一办理。
9.注册一级建造师时是否需要先注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答:如已有相同专业的二级建造师,需要先注销相应专业二级建造师后再进行一级建造师的注册。
10.一级和二级建造师是否都需要换发成电子证书才可以办理各类业务?
答:是的,一级和二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均已作废,未进行信息补录工作和换发电子证书的需尽快完成,避免影响证书的正常使用。
11.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如何获取?
答: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不统一刻制,建造师注册成功后可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内建建[2007]285号)文件要求的执业印章样式。
12.二级建造师调出在哪里办理?
答: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找到“公共服务”栏按照办理流程说明进行在线办理。
13.二级建造师申请注册未通过原因查询?
答:公示期未通过,申请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直通部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事项-在线办理-点击小铅笔进入办件-左上角小问号-查询原因
完结不通过(陈述后不通过),申请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专题专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证书领用告知-最新进度查询-查询原因
14.二级建造师注册电子证书如何获取?
答:请证书本人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于个人中心我的证照里查看下载电子证书,同时,您也可以通过蒙速办APP将电子证书查看下载功能授权给所在企业。
注:信息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