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0年第十二批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07号)公告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的监理工程师初始和延续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已经制作完毕,即日起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领取全国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同时持有福建省监理工程师证书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注销后方能领取。
领取地点: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建设厅大院内政务中心1号窗口。
附表:监理工程师领取初始和延续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人员名单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二O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