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职称办批准,我市参加全国质量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社会工作者等四项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证书从2011年1月31日开始发放,请于2011年3月24日之前递送照片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市职称评介中心领取(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一楼1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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