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及《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苏建规字【2010】8号)的规定,经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由省厅对各市推荐的培训单位进行了认真考核。经研究,拟确定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等25家培训机构为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1年5月10日-16日。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与省厅建管处联系。电话:025-51868657,联系人:房福亮。
附件: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