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现将准予变更、补办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领证注意事项:自本通告网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请有关单位需带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企业IC卡,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章)处办理证章领取手续。
领证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下午不办理)。
领证地点:小木桥路683号一楼领证(章)处。
特此通告。
附件:注册人员领证章名单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
二Ο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风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