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发放第20批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
经审核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我省有70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36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4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9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条件,3人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11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2人符合注册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条件,准予注册。现上述同志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已制作完成,请各市建管部门集中领取。
附:合格人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