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9年6月1日,通过出让方式获得B市C县规划区内一地块,从事写字楼开发建设并于次日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9000万元,合同约定2010年3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后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直到2010年7月20日才开始动工建设同时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提高整体投资效益,准备将临街的地块建成商业门市根据国土资源部33号令规定,A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可能采取的出让方式是( )
A.招标
B.拍卖
C.协议出让
D.挂牌出让
参见教材P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