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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考试网: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3〕2512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

  (三)考试大纲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教材使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使用旧版本《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四)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人事考试频道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六)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七)纪检监察举报信箱:

  (八)考试咨询电话:12333.

  相关链接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公布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务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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