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和审核: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并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责任自负。
1.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
编制:承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
核对: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
2.工程竣工结算的计价原则
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下的计价原则:
【原则】按约定计算,如有调整,按照确认的调整即可
(1)单价项目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2)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合同约定计算;如发生调整,以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3)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
1)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2)暂估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按照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计算;
3)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4)施工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5)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6)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4)规费和税金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规定标准缴纳后按实列入。
此外,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进入结算。
3.竣工结算的审核
造价咨询机构核对
■在规定期限内核对完毕,不一致的,应提交给承包人复核
■承包人应提交同意结论或不同意见的说明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再次复核
◆复核无异议的,签字确认,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复核后仍有异议的,无异议部分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有异议部分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建设工程教育网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课程已经开通啦!网校结合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全新推出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超值精品班 ▎高效取证班 ▎无忧直达班 ▎84分面授集训营多个个性化辅导班次,各辅导班次为考生精心设计,满足不同类型考生需求,考试通过更有保障。
点击QQ号加入造价学习交流群:721660057>>
扫一扫 手机学习更方便 考试相关信息早知道
2024年一级造价师新课上线,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一级造价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推出全新个性化班次,学习刻不容缓!加入我们,为你的一级造价师考试保驾护航。
关注"造价工程师"公众号,免费获取"备考资料",考试不掉队!
扫码进入小程序
每日刷题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