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石、文物。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P310上)
2)专利技术。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3)不利物质条件。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4)材料和工程设备。
5)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P310中)
6)交通运输。
①场内施工道路。②场外交通。
③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④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提示】以上各项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