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从收到付款申请报告后的第26日开始,计利息,作为延期付款的违约金额。
2)暂停施工。延误付款15天以上,承包人发要求付款通知,仍不付款,可暂停部分工作,视为发包人导致的暂停。
3)协议延期付款。
4)合同解除。延误付款达60天以上,并影响到整个工程实施的,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有权就因此增加的相关费用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进入小程序
添加老师微信咨询享优惠
学习计划攻略考试政策
试题/模拟题备考精华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