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房地产估价师

下载app
首页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房地产估价师考点精讲:计税依据

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备考进行时,建设工程教育网小编为考生整理了房地产估价师各科目的相关考点,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20

计税依据

对于非出租的房产,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

对于出租的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租金收入是房屋所有权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按租计征。

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的房产税政策:

1.与地上建筑相连的地下建筑

地上地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前述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2.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人防设施等

按照下述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1)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税房地产原值=房屋原价×(50%~60%)

计税依据(余值)

=应税房地产原值×[1-(10%~30%)]

=房屋原价×(50%~60%)×[1-(10%~30%)]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应税房地产原值=房屋原价×(70%~80%)

计税依据(余值)

=应税房地产原值×[1-(10%~30%)]

=房屋原价×(70%~80%)×[1-(10%~30%)]

(2)出租的地下建筑

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建设工程教育网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新课已上线,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针对不同学员开设超值精品班、高效实验班、尊享无忧班三大班次立即查看>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学习资料包免费领取

学习计划知识大纲

历年试题备考方法

一键领取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扫码进入小程序
每日刷题打卡

关注公众号
了解更多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已加入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