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定于2016年3月10日开始发放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合格证书。
一、领取证书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用于资格复审)。
4、填写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纸打印,此表要求认真填写,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存入考生本人人事档案)。
5、提供近期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粘贴在登记表上,另一张粘贴在证书上)。
6、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二、证书集中领取时间
2016年3月10日至3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逾期办理时间为:2016年3月29日、31日。
三、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局一楼大厅4号窗口),咨询电话:23447336.
附件: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全省合格人员)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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