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现在备考已经开始,房地产估价师知识点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整理了《房地产理论与方法》科目的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希望对考生朋友们的备考学习有所助益!
房地产基本状况描述
对房地产基本状况的描述,应简要说明下列方面:
(1)名称:说明估价对象的名字。例如,估价对象为××小区××楼(幢、栋)××门(单元)××号住宅,××商场,××大厦,××宾馆,××项目用地。
(2)坐落:说明估价对象的具体地点。例如,估价对象位于××市××区××路(大街、大道)××号。
(3)范围:说明估价对象的财产范围。
(4)规模:对于土地,说明土地面积。例如,估价对象土地面积××平方米(公顷)。对于建筑物,一般说明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营业面积、可出租面积。例如,估价对象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旅馆——客房数或床位数,餐馆——可容纳用餐人数,影剧院——座位数,医院——床位数,停车场——车位数。仓库——体积。
(5)用途:说明估价对象的登记用途、实际用途、规划用途和设计用途。
(6)权属:土地: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还是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权利人;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还要说明是划拨,还是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授权经营。对于房屋所有权,主要说明房屋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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