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现在备考已经开始,房地产估价师知识点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整理了《房地产理论与方法》科目第十章的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希望对考生朋友们的备考学习有所助益!
得出一个综合测算结果
1.只选用一种估价方法测算,确认测算结果无差错,将其作为综合测算结果。
2.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估价方法测算,确认各测算结果无差错及其之间差异的合理性后,根据估价目的及不同估价方法的适用程度、数据可靠程度、测算结果之间差异程度等情况,选用简单算术平均、加权算术平均等方法,得出一个综合测算结果。
3.选用加权算术平均数时,对最适用于估价对象、占有资料全面准确的估价方法测算的结果,给予较大的权重;
4.当由于房地产市场为特殊状况导致不同估价方法测算结果差异较大时,不能简单地采取平均的方法综合为一个测算结果,应根据具体情况,特别是根据估价目的,先排除不合适的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然后将余下的结果综合为一个结果。
5.同一估价报告中,价值时点和价值类型必须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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