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现在备考已经开始,房地产估价师知识点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整理了《房地产估计案例与分析》科目第一章的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希望对考生朋友们的备考学习有所助益!
估价原则
估价原则是估价活动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估价报告应说明本次估价所遵循的估价原则的名称、定义或内涵。房地产估价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合法原则;价值时点原则;替代原则;最高最佳利用原则。
房地产的抵押价值和抵押净值评估,除应遵循市场价值评估的原则外,还应遵循谨慎原则。房地产的投资价值、现状价值等其他价值或价格评估,应根据估价目的和价值类型,从市场价值评估的原则中选择适用的原则,并可增加其他适用的原则。
遵循不同估价原则的评估价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评估价值应为对各方估价利害关系人均是公平合理的价值或价格。
(2)遵循合法原则,评估价值应为在依法判定的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值或价格。
(3)遵循价值时点原则,评估价值应为在根据估价目的确定的某一特定时间的价值或价格。
(4)遵循替代原则,评估价值与估价对象的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价值或价格偏差应在合理范围内。
(5)遵循最高最佳利用原则,评估价值应为在估价对象最高最佳利用状况下的价值或价格。
(6)遵循谨慎原则,评估价值应为在充分考虑导致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偏低的因素,慎重考虑导致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偏高的因素下的价值或价格。
【考点分析】
2003年:“缺少估价原则”。2005年:“结果报告缺估价原则”。2008年:“估价原则不必考虑谨慎原则”。2009年:“估价原则缺谨慎原则”。2014年,严格讲,在估价结果中“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与“遵循估价原则”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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