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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估知识点: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商品房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词语,大家都知道房屋的所有权是有年限的,那么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多少年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全国统一执行。

  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也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那很多朋友就问了:使用年限到期了该怎么办?房子还属于我吗?关于这个问题,小编特意说明一下。

  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如果70年的年限到期了,该怎么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注: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相信现在你对什么是商品房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了吧。关于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家不用担心,年限到期后,可以续期。

责任编辑:you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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