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房地产估价师
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房地产估价师知识点:申请廉租房的程序

导语建设工程教育网是国内超大型的工程类远程教育基地,凭借其多年辅导经验,聘请国内权威考试辅导专家,依托专业、庞大的教学服务团队,采用高清课件、移动课堂等先进教学方式,强力推出房地产估价师等网上辅导课程,点击了解课程详情>>>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责任编辑:youyou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识别进入小程序

关注公众号
了解更多

学习资料包免费领取

学习计划知识大纲

历年试题备考方法

一键领取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0
0
0
0
评论
下载APP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添加老师微信号
回复报考专业进群
已加入购物车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