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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房估《制度与政策》知识点: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

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将在2016年10月15、16日进行,考生朋友们正在紧张的备考中,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分享了房估《制度与政策》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简称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通过有偿有限期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者,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一次或分次提前支付的整个使用期间的地租。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含义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使用权出让,也称批租或土地一级市场,由国家垄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2)经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在使用土地期限内对土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市场,可以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但地下埋藏物归国家所有。

(3)土地使用者只有向国家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

(4)集体土地不经征收不得出让。

(5)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与土地使用者之间关于权利义务的经济关系,具有平等、自愿、有偿、有期限的特点。

【例题】按照法律规定,( )可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A.国家

B.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事业单位

C.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开发企业

D.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也称批租或土地一级市场,由国家垄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参见教材P27。

【例题】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出让,应具备的法定条件是( )。

A.由国家先行征收

B.先转让给国家

C.经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

D.经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的成员同意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集体土地不经征收不得出让。参见教材P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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