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房地产估价师
建设工程教育网

首页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2016房估《案例与分析》知识点:估价方法适用性分析

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将在2016年10月15、16日进行,考生朋友们正在紧张的备考中,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分享了房估《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估价方法选取

通行的房地产评估方法有比较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成本法,估价方法的选择应按照房地产估价技术规则,根据当地市场发育状况,并结合该项目的具体特点以及估价目的等,选择适当的估价方法。

(1)估价对象法定批准用途为办公,已建成投入,不属于待开发房地产,可再开发能力较低,因此不适宜选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2)估价对象属于办公用途,属于收益性物业,且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的类似物业出租成交较活跃,可以获取市场出租交易案例,具备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测算的条件,故此次评估适宜采用收益法。

(3)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办会房地产市场发展势头良好,同一类型办公物业近期成交较多,特别是估价对象所在楼宇市场交易案例较多,故适宜采用比较法进行估价。

(4)近几年××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从成本角度已较难反映出估价对象的客观市场价值,应选取更加适合的方法进行估价。

综上所述,同时结合本次评估背景,考虑方法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我们认为适宜采用比较法和收益法进行估价。估价人员在认真分析所掌握的资料,进行了实地查勘,结合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并对邻近地段和区域同类性质的房地产市场情况进行调查之后,决定选取比较法和收益法作为估价方法。

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价值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收益法就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算到价值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扫一扫二维码 关注最新房估考试信息

推荐课程:房地产估价师老师课程 助您短期高效冲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miemie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识别进入小程序

关注公众号
了解更多

学习资料包免费领取

学习计划知识大纲

历年试题备考方法

一键领取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0
0
0
0
评论
下载APP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添加老师微信号
回复报考专业进群
已加入购物车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