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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房估《制度与政策》知识点: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

房估知识点: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将于10月14、15日考试,为了方便广大学员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搜集整理了房估考试知识点,用于考生日常学习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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