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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法律知识(重点章节)(3-5分)
考试目的:测试应考人员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重点考察应考人员对法的概说、民法、合同法、物权与债权等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要求】
1.熟悉法的概说;
2.熟悉民法的概念;
3.了解中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4.熟悉民事法律关系;
5.熟悉自然人、法人和合伙;
6.熟悉民事法律行为;
7.掌握代理;
8.掌握诉讼时效;
9.掌握合同法概述;
10.熟悉合同的订立;
11.掌握合同的效力;
12.熟悉合同的履行;
13.熟悉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14.掌握违约责任;
15.掌握物的种类;
16.掌握物权概述;
17.掌握所有权;
18.掌握用益物权;
19.掌握担保物权;
20.掌握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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