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建发[2007]197号
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法〔2007〕48号)要求,我市第二批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即将开展。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关于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
我市第二批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15日。对于同时申请注册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或申请增项注册的,以及第一批因故未及时申请注册的人员,均可在第二批集中申请注册。
二、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材料要求
1.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文件;
2.《一、二级建造师注册初审汇总表》及其电子文档(excel格式);
3.建造师注册人员的申请材料(含申请表、附件材料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造师注册初审意见表),每个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应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中。
上述第2款要求报送的表格应按照建造师的级别、专业情况分别打印(审核不合格人员放在本级别、本专业汇总表最后面),并对人员进行编号。第3款要求报送的申报资料应严格按照汇总表进行编号,使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一对应。
三、其他要求
1.由于今年建造师注册工作时间要求很紧,任务繁重,各县区要继续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贯,认真把好汇总、初审关,按时报送本地建造师申报材料。各县区、各有关单位(特别是施工企业)要从人才建设与储备和下一步新资质标准就位的高度,确保第二批建造师注册工作顺利完成,实现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平衡过渡。
2.浙江省第一批一、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查工作已接近尾声,各有关单位要吸取第一批申报时因资料不齐全、填写遗漏或不规范等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教训,所有不合格人员可在这批重新申报。
3.有关建造师注册的规定、细则、解释,以及网上注册规程等,请查阅湖州建设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中的一系列文件(网址:)。
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