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有关规定,经审核,肖凤翔等1141人符合一级、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伍二七等175人不符合一级、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在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8年11月23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建设厅政务中心(省管企业直接报送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88号 邮政编码:410000
联系电话:0731-2212045 445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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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3、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4、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5、湖南省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诉复查不合格名单
6、湖南省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诉复查合格人员
7、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诉不合格人员
8、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诉合格人员
湖南省建设厅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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