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2007年二级建造师及增考专业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5月13日至30日发放2007年二级建造师及增考专业合格证书,通过考试的考生(指在我市报名缴费的考生) 请持身份证正本到市勘察设计协会领取合格证书(单位集体报名的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统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持证人的身份证正本领取)。
领证地址: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10楼勘察设计协会
领证时间:2008年5月13日至5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
注意:领证后请把资格证编号、管理号分两行填在“报名发证登记表”背面“资格证号”一栏内,“报名发证登记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内管理。
中山市人事局专技科
200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