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报专业)省直考区合格证明的通知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定于2019年6月19日开始发放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省直考区合格证明。
一、证书发放所需材料
1、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复审)。
4、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并准备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景无颜色要求),粘贴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照片位置。《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内容请参考样表(附件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5、他人代领:凭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二、领取时间
2019年6月19日至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补领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二、周四(节假日休息)。
三、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B0102办公室)。
乘车路线:216路、252路、324路、399路、328路、255路、295路、271路、249路、281路、243路、263路、沈抚城际巴士、282路、288路、铁西新区一线至西塔站下车;262路至老道口站下车(西塔白塔对面,桥下红楼即是)。
附件1: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省直考区)
附件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填写表样
提示:
1、省直考区是指:报考时选择“辽宁省省直考区”或“辽宁省省直审核点”或在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为便于查找证书,请考试合格人员记住证书领取序号。
2、各市考区合格人员的证书由各市证书管理部门负责。各市发证网址及咨询电话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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