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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发放2019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9年各大考试资格证书发放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发放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中初级)、审计中初级、统计中初级、下半年翻译笔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中初级)、审计中初级、统计中初级、下半年翻译笔试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和现场办理两种服务方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办理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疫情期间暂缓纸质证书现场发放业务,具体开放时间和要求将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二、邮寄办理

(一)丹东市人事考试中心启用“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途径,开通证书邮寄服务,考生可自愿选择。

(二)成绩合格人员可于2020年6月15日开始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

(三)成绩合格人员准确提交采集信息后,我中心将根据证书邮寄订单批量完成相关考生的证书打印分类工作,统一交邮政速递公司寄出。成功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可通过【我的订单】或通过【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E便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证书邮寄的状态。

(四)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考生签收的邮件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具体填写内容见附件12)。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的,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相关费用由考生在现场领取证书时补交。

(五)逾期未在网上办理邮寄手续的考生视为选择现场方式领取,具体安排见网站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条处理。

(二)咨询电话

邮寄服务电话:2166733

证书咨询电话:3192771

具体附件查看官方通知链接:http://lndd.hrss.gov.cn/newinfo?infoId=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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