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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海南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海南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7月6日-7月21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1日、12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现在我省工作或户籍在我省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二科条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港澳台和境外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境外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办法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6日至7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条)。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考生在上传照片时,为保证格式正确,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注意事项:

  ①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②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可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告知承诺,如不接受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接受告知承诺制的考生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注:

  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

  现场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和邦路3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柜台。

  网上办理:考生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用个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后,在首页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按提示进行办理。

  咨询电话:0898-65375001

  报考信息填写错误需要修改的考生,须于报名期间办理。

  2.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名资格网上自动审核。网上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按规定时间网上缴费,不用再到现场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

  (2)现场人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审核):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②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⑤撤回承诺申请的;

  ⑥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需要到现场进行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须在7月6日至7月21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1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在我省缴交的社保清单等有关材料送至海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二楼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77-1号,电话:65352821)。

  注:考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和公示,对不诚信考生将取消成绩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网上缴费

  (1)考生完成报名确认后,须在7月6日至7月21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翻译专业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8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

  (2)如出现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只要确认银行扣款后即可报名成功,支付状态不影响报名结果。系统会不定期进行对账,届时报名状态会正常显示。

  (3)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办理流程如下:填写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zcksc_jyj@hainan.gov.cn;电子发票开具后发送至申请表所填手机号,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9月6日至10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参加考试。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公示、证书发放等相关信息获取方式:

  (一)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浏览相关文章;

  (二)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网址:http://zhaopin.hainan.gov.cn/#/ww/r/a/wwra_cont.html

  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

  八、联系方式

  (一)报名资格咨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 65352821。

  考务咨询电话: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

  咨询电话:65375001、65339752

  咨询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

  诺书

  3.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

  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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