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明确:浙江2020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8 月 18 日至 27 日,具体内容如下: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 2020 年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
〔2020〕40 号)和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规
范完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关制度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
8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 2020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1 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10 月 31 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2:00-4: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 1 日
上午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
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6 个
专业。
考点分别设在省直、各市和县(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
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
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技术职务的人员;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
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二)已获得某一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
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即“增项”考试(报名
时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
(三)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
当年年底,若以后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脱
产学习的时间不累计)。具体专业细分见报名网上提供的“专业
对照表”。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 1。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报考全科的须在连续 2 个年度内,报考相应专业的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于 8 月 18 日至 27 日,登录
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按告知承诺制的要求,
一次性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1.报名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在作出符合
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
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专业、
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
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
栏目)。
2.报名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
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打印的“报名
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3.报名人员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选错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传错照
片等,务必经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
名表”。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网上交费前可自行修改,网上
交 费 后 则 须 联 系 我 院 处 理 。 网 上 报 名 技 术 咨 询 电 话 :
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 88395085。
4.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 10 月 26 日至 30 日登录浙江人事
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人事
考试机构处理。
(二)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网上报名时,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
姓名、证件号和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区、报名点、考
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相应报考条
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注册等受影响
的,由报名人员自担责任。
2.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
一对应考生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
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3.凡在 2019 年曾报过“考全科”并交费成功,无论是否到
过现场考试,今年继续报考原专业的,应按“老考生”报名,其
他人员(包括首次报考的、去年“考全科”今年更换了专业的、报考“增项”级别的)均按“新考生”报名。去年“考全科”今
年若更换了专业或错报成“增项”级别,造成原合格成绩无法使
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根据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
资格管理制度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或户
籍地报考(即:网上所选“报名点”必须是现工作地或户籍地)。
否则,若影响参加考试,或成绩合格证明领用的,后果由考生自
负。
五、收费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 号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
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55 元;《专业工程
管理与实务》为每人 75 元。考生需要交费票据的,可在考试当
日到考点考务办领取。
六、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客
观题,考生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
务》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考生在答题卡对应位置上分别用 2B
铅笔填涂作答和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各科试卷空白处可作草
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削笔
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钟表(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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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标记的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方可入场。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
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
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
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仔细阅
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用规定的
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同时要检查题本和
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
不得折叠和污损,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
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
处理。因考生自己污损和答错位置的答题卡不得更换。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将在考后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答
卷被甄别为雷同,属被他人抄袭的,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属抄袭他人,或协助他人抄袭,以及其他作弊雷同的,在考试
成绩按无效处理的同时还将按违纪处理。提醒各位考生在考试
时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
试期间全程监控。
七、考试成绩公布与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考试成绩经省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合格线后,在浙江政
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上公布,在省人力社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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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电子成绩合格证
明。届时,相关考生可上网查询、打印考试成绩和成绩合格证明。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参加继续教育和申
请注册,具体工作事项按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
行。
八、有关要求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
作,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 2)。
(一)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
定,“资格考试考点防疫方案”和“资格考试考生防疫须知”(随
疫情变化动态更新),发布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请相关考生在考前 14 天以上登录查看,考前做好相关准备,考
中做好配合工作。各考务部门和考点单位要协调配合,针对防疫
方案,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二级建造师考试规模大、考点多、涉及面广,备受社
会关注,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
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网信等职能部门加强
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另外,受当前疫情防控和届时其
他考试冲突的影响,考点考场落实和设置压力大,各市人事考试
机构要早谋划、早安排,主动向考试和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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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时通过本级政府帮助解决困难。考点考场可下设到县(市、
区),并提前部署任务。
(三)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
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
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
纪律规定》等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
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
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 1.各地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2.2020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0年 8 月 14 日
点击查看考务文件原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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