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教育网
二级建造师考试

下载app
首页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经验分享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文件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文件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决定对以下文件予以修改和废止:

  一、修改《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4〕34号)

  (一)将第一部分第二项内容修改为“(二)落实建设资金。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建设单位要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不得提供虚假承诺”。

  (二)将第一部分第四项内容中“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修改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三)将第二部分第四项内容修改为“(四)关于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实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制,发证机关应当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一个月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施工许可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将申请人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四)删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样本)表二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中的“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监理合同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将“资金保函或证明”修改为“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五)增加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样本)(附后)。

  二、废止《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科〔2004〕174号)

  三、废止《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05〕121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样本)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学习资料包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考试大纲

历年试题备考指导

一键领取
加入组织一起备考

扫码进入小程序
每日刷题打卡

关注公众号
(jianzao2)了解更多

前往建设工程教育网APP查看 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
下载APP
已加入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