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按照公路所适应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及其使用任务和性质,将公路分为若干技术等级。中国人民交通出版社于2004年出版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对公路分为五个技术等级。
高速能适应年平均昼夜汽车交通量25000辆以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连续行驶,全部设置立体交叉和控制出入,并以长途运输为主的公路。
一级能够适应年平均昼夜汽车交通量5000~25000辆,连接重要政治、经济中心,通往重要工矿区、可供汽车分道快速行驶、部分控制出入和部分设置立体交叉的公路。
二级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算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2000~5000辆,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型工矿区以及运输繁重的城郊公路。
三级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算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2000辆以下,沟通县与县或县与城市的一般干线公路。
四级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算成中型载重汽车的年平均昼夜交通量200辆以下,沟通县与乡、镇之间的支线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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