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手机网

经纪人
复习

房地产经纪人教材复习:住房公积金归集的主要内容

2015-01-30 11:3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对象。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原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2)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共有6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职工单位对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3)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是指职工个人按月缴存(或职工单位按月资助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占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比例。目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高于12%.

责任编辑:南瓜妹
分享到: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