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手机网

经纪人
复习

房地产经纪人复习要点: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016-01-14 11:37    来源于网络

导语:建设工程教育网凭借其多年辅导经验,聘请权威考试辅导专家,采用先进教学方式,推出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安全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优质网上辅导课程,点击了解详情>>>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以互易方式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1)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是有偿合同,其实质是以等价有偿的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这一点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买卖双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且这种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反之亦然。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4)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其成立和有效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责任编辑:ivor
分享到:

相关资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