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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房地产经纪人房产概述之房地产经纪机构13

2010-09-17 17:11    来源于网络

  特许经营具有以下4个共同特点

  (1)(法人)对商标、服务标志、独特概念、专利、经营诀窍等拥有所有权。

  (2)权利所有者授权其他人使用上述权利。

  (3)在授权合同中包含一些调整和控制条款,以指导受许人的经营活动。

  (4)受许人需要支付权利使用费和其他费用。

  4.混合经营模式

  混合经营模式首先是指直营连锁与特许加盟连锁经营的混合。由于直营连锁与特许加盟连锁经营各有利弊,一些大型房地产经纪就采取了两者并举的混合模式。即在拥有分支机构的同时,授权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与分支机构同样的业务。

  据美国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NAR)的统计,2007年,全美经纪人总数超过10万人的经纪公司有三个,即21世纪不动产(14万左右)、ColdwellBanker(14万左右)、Re/Max(12万左右)另外,KELLERWILLIIAMS的规模也比较大,有7万4千人左右。

  在这三大公司中,除21世纪不动产采用单一的特许加盟连锁经营模式外,其他两家公司都采用了直营连锁与特许加盟连锁并举的混合经营模式。

  目前,我国规模化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也出现了同时采用直营连锁经营与特许加盟连锁经营并举的混合经营模式。甚至21世纪(中国)不动产,也放弃了其母公司一贯坚持的单一特许加盟连锁经营模式,改用直营连锁经营与特许加盟连锁经营的混合经营模式。

  5.此外,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房地产经纪行业内还出现了一种新的经营模式—由一家房地产专业网站联合众多中小房地产经纪机构乃至大型房地产经纪机构而组成的网上联盟经营模式,联盟内的各成员机构均可通过一个专业的房地产网站来承接、开展业务。从目前情况来看,参与这种网上联盟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大多主要从事存量房买卖和房屋租赁的居间、代理,通常还同时保留其有形的店铺。这是另一种形式的混合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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