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北京市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