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焦来春等305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建市函〔2011〕521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焦来春等23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王海龙等5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李建国等1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
1、焦来春等23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合格的人员名单
2、王海龙等5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合格的人员名单
3、李建国等1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合格的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建市函〔2011〕521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