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5.对于P103表1Z202033-8中投入超前或者延后的解释。
答:投入超前和延后是根据BCWP和BCWS的差值SV判定,SV>0则投入超前,SV0则费用节余。读者可按以下图表来理解表1Z202033-8.
赢得值法参数分析与对应措施表 表1Z202033-8
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P69第六行和第七行,风险B区和风险C区的风险等级为什么都是3等风险?
答:根据表1Z201091和图1Z201091,风险区C的概率与A区一样,后果与D区一样(概率很大,轻度损失,第一列与第一行交叉点),风险区B的概率与D区一样,后果与A区一样(概率极小,重大损失,第三列与第三行交叉点),在表上寻找相应位置,所以B和C区应该同属于3类风险。
8.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对工程质量事故有如下描述: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 但后面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也分为4个等级,与前面的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内容一模一样。我所了解的二级建造考试中质量事故划分和安全事故划分二者差别很大,请老师解疑。
答:工程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都有多种划分的标准和类别,第三版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试用书中仅列举部分分类。其中,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是引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对于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依照我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和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的划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刚好一样。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判别安全生产事故等级标准较多采用的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旧版的二级建造师考试用书是依据当时的条例,2011年2月16日在对二级建造师考试用书作局部修订时作者也已经按上述文件(即(建质[2010]111号)作了修订,在2011年印刷的第三版二级建造师考试用书也已更新过。总的来说,各种分类的区别是由于划分类别时所引用的条例不同而产生的,这些区别并不是互相矛盾的,而且各种分类也并不是绝对的。
9.P166“如隐蔽工程等,施工方必须在完成施工质量自检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查验收”。
P260“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
正确的应该是48小时还是24小时?
答:“提前24小时”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第12.2.1款:“通知监理人验收 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工程隐蔽部位具备履盖条件的,承包人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验收。……”
1999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17.1款对这个问题的规定则是“提前48小时”。
由于负责编写这两章的老师不是同一人,而且2011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即将正式颁布,与本书的出版时间相差无多,所以在本书中某些援引该标准之处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别。由于标准规范时有更新,在此建议读者在学习时多参照现行标准规范。
10.P58,“在施工过程中投资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包括:”下面的6条却全部都是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容易误导没有概念的学者。或者可以按先后顺序给出:投资规划、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合同价、工程支付、工程决算,后者是前者的实际值,前者是后者的计划值。
答:实际值和计划值都是相对而言的。如工程概算相对于投资规划,它是实际值;而相对于工程预算,它是计划值。
11.P71的IZ201101中第4条公平性。原来的版本是公正性,是改版了吗?为何配套习题没改?职业资格考试都是选择题,究竟选哪个?是按原来的选择公正性还是选择公平性呢?
答:考试用书今年已经修订为第三版,与第二版相比有较大的变化,此处应该为公平性。
12. 如果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已经发布之后,发现有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澄清或修改,必须依据的原则有哪些?
答: (1)时限: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
(2)形式:所有澄清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3)全面:所有澄清文件必须直接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由于修正与澄清文件是对于原招标文件的进一步的补充或说明,因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应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投标时如何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案?
答:施工方案是报价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招标人评标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有什么样的方案,就有什么样的人工、机械与材料消耗,就会有相应的报价。因此,必须弄清分项工程的内容、工程量、所包含的相关工作、工程进度计划的各项要求、机械设备状态、劳动与组织状况等关键环节,据此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应由投标人的技术负责人主持制定,主要应考虑施工方法、主要施工机具的配置、各工种劳动力的安排及现场施工人员的平衡、施工进度及分批竣工的安排、安全措施等。施工方案的制定应在技术、工期和质量保证等方面对招标人有吸引力,同时又有利于降低施工成本。
(1)要根据分类汇总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进度计划中该类工程的施工周期、合同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施工条件和其他情况选择和确定每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的施工能力来确定各类工程的施工方法。对各种不同施工方法应当从保证完成计划目标、保证工程质量、节约设备费用、降低劳务成本等多方面综合比较,选定最适用的、经济的施工方案。
(2)要根据上述各类工程的施工方法选择相应的机具设备并计算所需数量和使用周期,研究确定采购新设备、租赁当地设备或调动企业现有设备。
(3)要研究确定工程分包计划。根据概略指标估算劳务数量,考虑其来源及进场时间安排。注意当地是否有限制外籍劳务的规定。另外,从所需劳务的数量,估算所需管理人员和生活性临时设施的数量和标准等。
(4)要用概略指标估算主要的和大宗的建筑材料的需用量,考虑其来源和分批进场的时间安排,从而可以估算现场用于存储、加工的临时设施(例如仓库、露天堆放场、加工场地或工棚等)。
(5)根据现场设备、高峰人数和一切生产和生活方面的需要,估算现场用水、用电量,确定临时供电和排水设施;考虑外部和内部材料供应的运输方式,估计运输和交通车辆的需要和来源;考虑其他临时工程的需要和建设方案;提出某些特殊条件下保证正常施工的措施,例如排除或降低地下水以保证地面以下工程施工的措施;冬期、雨期施工措施以及其他必须的临时设施安排,例如现场安全保卫设施,包括临时围墙、警卫设施、夜间照明等,现场临时通信联络设施等。
14.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由哪些内容构成?
答: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构成:合同协议书;工程量及价格;合同条件,包括合同一般条件和合同特殊条件;投标文件;合同技术条件(含图纸);中标通知书;双方代表共同签署的合同补遗(有时也以合同谈判会议纪要形式);招标文件;其他双方认为应该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如:投标阶段业主要求投标人澄清问题的函件和承包人所做的文字答复,双方往来函件等。
对所有在招标投标及谈判前后各方发出的文件、文字说明、解释性资料进行清理。对凡是与上述合同构成内容有矛盾的文件,应宣布作废。可以在双方签署的《合同补遗》中,对此作出排除性质的声明。
15.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答: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一般由工程监理投标书及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协议书、合同标准条件、合同专用条件以及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五部分组成。
16.施工合同中对合同约定的价格应该如何注意?
答:对合同的价格,应重点分析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所采用的计价方法及合同价格所包括的范围;
(2)工程量计量程序,工程款结算(包括进度付款、竣工结算、最终结算)方法和程序;
(3)合同价格的调整,即费用索赔的条件、价格调整方法,计价依据,索赔有效期规定;
(4)拖欠工程款的合同责任。
17.常见的工程索赔证据有哪些?
答:常见的工程索赔证据有:
(1) 各种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者预算书、有关技术资料和要求、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协议等;
(2) 工程各种往来函件、通知、答复等;
(3) 各种会谈纪要;
(4) 经过发包人或者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施情况记录;
(5) 工程各项会议纪要;
(6) 气象报告和资料,如有关温度、风力、雨雪的资料;
(7) 施工现场记录,包括有关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指令,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的采购、验收与使用等方面的凭证及材料供应清单、合格证书,工程现场水、电、道路等开通、封闭的记录,停水、停电等各种干扰事件的时间和影响记录等;
(8) 工程有关照片和录像等;
(9) 施工日记、备忘录等;
(10) 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11) 发包人或者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和确认书,以及承包人的要求、请求、通知书等;
(12) 工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13) 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场地平整情况,水、电、路情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
(14) 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
(15) 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市场价格、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中央银行的外汇比率等公布材料;
(16) 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
(17) 工程结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18) 各种会计核算资料;
(19) 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18.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19. 我国实施国家信息化的总体思路如何?
答:
(1) 以信息技术应用为导向;
(2) 以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为中心;
(3) 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
(4)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5) 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6) 全面推动领域信息化、区域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进程。
20.项目决策期建设工程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
(1) 建设环境和条件的调查与分析;
(2) 项目建设目标论证(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与确定项目定义;
(3) 项目结构分析;
(4) 与项目决策有关的组织、管理和经济方面的论证与策划;
(5) 与项目决策有关的技术方面的论证与策划;
(6) 项目决策的风险分析等。
[上一页]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责任编辑:蓝精灵
2024年一级建造师全新课程上线,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一级建造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推出全新个性化班次,学习刻不容缓!加入我们,为你的一建考试保驾护航。课程详情>> 马上购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