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作为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由省人事厅颁发由国家统一格式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