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持有者),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并长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其学历按中专学历计算。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6月30日。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摘自《沪人考〔201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