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书领取办法
根据国家和省职考办规定,2010年起合格证书领取按以下办法进行:
一.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单。
二.他人代领合格证书,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打印的委托人成绩单。
三.单位统一领取合格证书,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工作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成绩单。
四.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工人技术等级合格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看本网站年度各类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并按网上通知时间领取。
五.补办各类资格证书及报名表,请登录温馨提示栏目,了解补办相关事宜,并按要求提交所需相关资料和程序办理。
取证地点:在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具体位置是:人民广场民康路口、沿市委办公楼左侧市委会堂(宾委路)下行100米、川王府对面既是。
领取时间:二级建造师证书 2010、04、20——2010、05、20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