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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全工程师《生产管理》: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9)

来源于网络 2013-07-15
普通

  二、职业健康监护(掌握)

  职业健康监护对从业人员来说是一项预防性措施,是法律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是用人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承担的义务。

  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一)职业健康检查

  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每人1份。档案内容包括: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有关健康资料。

  三、职业病报告(了解)

  (一)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中对职业病报告职责及违法处罚做了规定,对职业危害事故报告、事故处理及法律责任均作出规定。

  卫生行政部门于1989年1月1日起执行《职业病报告办法》,在未颁布新的职业病报告办法之前,对一般的职业病报告仍使用该办法。

  (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报告职责及法律责任

  1.职业病报告的职责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了职业病报告的职责:(3个)P164.

  2.违法处罚(2方面)

  《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五条规定了违反职业病报告规定的罚则:P165.

  (三)职业病报告程序与时限

  请大家注意其中的几个时间(4个时间)

  1、急性职业病由最初接诊的24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发出《职业病报告卡》。

  2、尘肺病患者死亡后,由死者单位填写《尘肺病报告卡》在15日内报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

  3、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监督机构应于每季度后20日内,将本地区上季度《职业病季报表》报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

  4、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应于每年3月底和每季度后30日内分别将《职业病报告办法》中规定的年报和季报汇总分析,上报卫生部。

  (四)职业病报告内容(了解)

  1.应报告的职业病

  《职业病报告办法)》中所指的职业病系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内所列病种。根据卫法监发[2002]108号公布的法定职业病目录,属于报告范围内的职业病统计共10大类115种。

  2.职业病报告内容(3个卡)

  根据引发职业病的有害物质类别不同,分别编制了《尘肺病报告卡》、《农药中毒报告卡》和《职业病报告卡》,按规定上报。

责任编辑: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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