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七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成绩复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市报名点、培训点:
第十七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一级、二级成绩已于近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6月5日至6月6日举办的第十七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一级,二级建筑、结构、设备设计专业)实行全国统一阅卷和复议,考生成绩已下发到各考点。
2.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请填写《查询分数申请表》,并附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报名所在考点,学会不接受考生个人复议。各考点先行自查,确认成绩确实有疑问后汇总在申请表内,以“查询BIM分数+考点名称”命名邮件主题,发送至学会邮箱bim@cgn.net.cn 。
3.第十七期“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成绩复议时间:即日起至9月1日,逾期不予办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电 话:010-6216598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006室
邮 编:100083
中国图学学会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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