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规范采用BIM技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厦门市“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进BIM应用和CIM平台建设2020-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多规办〔2020〕4号)有关精神,鼓励BIM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广泛应用,现将采用BIM技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用BIM技术的工程项目,其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使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时,招标文件评分条款应在省范本的基础上增设运用BIM技术的相关评审内容。
二、采用BIM技术进行设计的工程,鼓励在施工招标阶段也采用BIM技术,且招标人应将BIM技术设计成果运用到施工过程中。
三、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将BIM模型、BIM技术方案及BIM技术人员资格等因素作为评审内容的,评审内容的分值占比在1%-5%,同时招标人应适当调减评标标准中其他方面的分值。
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BIM技术人员资格要求时,可将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证书》作为资格条件。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复杂程度配置BIM技术人员数量及证书技能等级,其中BIM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多于15人,技能等级达到二级的人员不得多于5人,技能等级达到三级的人员不得多于1人(以上人数均包含本数)。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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