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加快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关于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加快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通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5月16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关于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打造城市建设精品的若干措施》(深建规〔2017〕14号)等政策文件的要求,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以下简称“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实现本区规模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BIM技术,带动规模以上社会投资项目应用BIM技术的目标,现通知如下:
一、发展目标
以重点功能区域为依托,组织开展BIM技术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提升福田建设管理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试点在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建设工程项目,优先引入地理信息系统(GIS),打造城市级BIM应用样板,实现智慧城区高效管理。发挥BIM技术在可视化、虚拟化、协同管理、成本和进度控制、廉政风险防控、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优势,提升工程决策、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的水平,减少返工浪费,有效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二、应用范围
本区下列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宜采用BIM技术(其中经论证不适合应用BIM技术的除外):
(一)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实施工程总承包(EPC)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工程项目;
(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建设工程项目;
(五)梅林—彩田片区等重点区域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应用要求
列入应用范围的建设工程,尚未立项的,建设、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监理、使用、资产管理等单位应当按照下列环节开展BIM技术应用;已立项尚未开工的,各单位应当根据所处环节开展本环节及后续环节的BIM技术应用。
(一)在项目立项(工可)或者概算环节,建设单位应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概算书时,明确BIM技术应用阶段、内容、技术方案、费用、目标和成效,区发改局依据BIM技术进行审核。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建设工程项目,引入地理信息系统(GIS),探索城市级BIM应用,实现智慧城区高效管理。
(二)在工程报建环节,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填写BIM技术应用的基本信息,并开展后续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阶段的BIM技术应用。
(三)在工程招标环节,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中明确实施BIM技术应用的要求,投标文件评审专家组中应有BIM专项评审的专家,其中建设单位委派的专家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在设计阶段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环节,设计单位应采用BIM技术进行设计,鼓励设计单位采用BIM正向设计。设计单位交付设计成果时,应同时交付二维设计图纸和三维BIM设计模型,交付成果做到图模一致,设计单位应完成管线综合设计,BIM模型应满足项目成本控制和施工技术的要求。
(五)在施工阶段,各单位针对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及设计变更,分阶段完成BIM模型深化,利用BIM技术辅助深化设计、优化施工方案、模拟现场施工安装、可视化交底、洞口预埋、工程成本动态控制等,确保现场施工顺畅,按进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引入“BIM+VR”技术,利用虚拟现实技术重点核查地下基础、结构等隐蔽工程,减少设计变更。
(六)在竣工验收环节,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BIM竣工模型和相关资料进行交付验收。施工单位的BIM竣工模型应与现场实物一致,并满足竣工验收和运维的应用要求。验收报告应当增加BIM技术应用方面的验收意见,并在竣工验收备案中,填写BIM技术应用成果信息。
(七)在运维环节,使用和资产管理单位可利用BIM竣工模型信息,建立基于BIM模型的运维管理平台,提高运维管理能力。
(八)建设单位可选择第三方BIM全过程咨询单位,统筹项目全过程BIM技术应用。
四、计费参考
(一)BIM技术应用计费参考适用于房建工程、综合管廊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其他类型工程项目可参考执行。
(二)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可研估算、概算时,应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独列项计取BIM技术应用费。
(三)BIM技术应用费=计价基础×单价或费率。
(四)BIM技术应用费包括BIM软件和BIM协同管理平台的使用费用,不包括科研性质的BIM技术开发费用,如BIM软件二次开发费用、BIM协同管理平台开发费用等。
(五)BIM技术应用费计费参考详见附件《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施指引》。
(六)区发改局根据BIM服务成本和市场变化等情况定期发布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计费参考。
五、监督管理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对应用BIM技术的建设工程项目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BIM技术落地实施。对按规定确认应用BIM技术的建设工程,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监管:
(一)在履约评价环节,建设单位按照BIM合同履约评价管理的要求,对BIM团队的组织机构、配合情况和履约能力等进行评价,并及时反馈区住建局,实行动态管理。
(二)在工程报建环节,对于按规定确认应用BIM技术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BIM全过程咨询单位负责审核有关BIM技术应用信息,审核文件应送至区住建局作为日常监管的文件依据。由区住建局负责建立第三方BIM全过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录库。
(三)在BIM设计模型审查环节,建设单位或BIM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对BIM设计模型进行符合性及深度性审核。重点对应用项目成果、BIM模型与图纸是否一致等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应用要求的项目,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审查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需重新提交建设单位或BIM全过程咨询单位验收。建设单位应组织BIM专家组对设计模型成果进行审查。
(四)在施工过程环节,区住建局应当对项目的BIM实施情况进行年度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履约评价。
(五)在竣工验收备案环节,建设单位应组织BIM专家组对竣工模型成果进行审查。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中建设单位应填报BIM技术应用成果信息,成果信息应当包括应用阶段、应用内容、应用深度等信息。BIM竣工模型归档文件作为竣工验收依据的一部分。
(六)各单位应保障项目BIM技术应用数据安全,对有保密要求的项目数据,应履行保密义务。
六、激励措施
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基于BIM技术的审批和监管制度,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和监管效率,转变政府监管方式,探索建立与BIM技术应用相匹配的数字化监管模式。
(一)对于纳入建筑师负责制新模式试点且同时应用BIM技术进行正向设计的建设工程项目,由总建筑师提供BIM正向设计承诺函,区住建局在建设单位免于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并在告知承诺的前提下可参照紧急工程报建程序推进项目建设。
(二)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BIM技术应用费,根据应用阶段、内容和规模不同,按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BIM技术应用费参考依据,计入可研和概算。
(三)按规定应当采用BIM技术的,投标人或者其技术负责人具有BIM项目业绩的,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可作为优先定标的参考。
(四)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区BIM技术应用推广工作,结合智慧城区建设,研究开展基于BIM技术的智慧城区管理试点。区住建局每年度应组织对区各部门BIM技术应用实施计划和落实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推广力度大,推进成效显著的相关部门予以通报表扬。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10日之后实施。
附件:《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施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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