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考务文件
摘要:吉林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为8月2日-13日,现场确认时间:8月4日-14日,网上缴费时间:8月4日-17日,考前一周内由考生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出版、招标师、经济考试考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8月2日—13日。
1、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须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⑴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注:异地转考考生(指上一考试年度在外省参加考试,并且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一律选择“省(中)直考区”,以“新考生”身份报名。现场确认时,须出具《异地转考证明》。
⑵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⑶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⑷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⑸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⑹手工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8月4日—14日(省、中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休息)。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所选择的考区,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认。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31-89995765)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请留意当地政府、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或其他媒体通知。(注:各市州人事试考试机构地址、报名期间咨询电话,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温馨提示栏目——省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及联系电话.)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考生本人分别在“单位意见”、“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5.报考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异地转考考生,出具的《异地转考证明》。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8月4日—17日。
经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报考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报考其他考试的考生,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快速通道“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房
地
产
估
价
师
|
10月18日
|
上午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10月19日
|
上午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国家下发考试成绩和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现场确认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2.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12号令,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附件:1.考试收费标准
2.报考条件
2014年7月24日
附件1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报名费 |
考务费 |
|||
房地产估价师 |
13元/人 |
每人每科60元/人。 |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用报名费13元/人 |
附件2
报考条件
房
地
产
估
价
师
|
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
|
中专
|
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
||
大学专科
|
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
||||
学士学位
|
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
||||
硕士学位或双学士、研究生班
|
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者。
|
|||||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