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备考房地产估价师的小伙伴复习得怎么样了?网校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考试高频知识点,今天的知识点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供大家复习检测,别忘了整理错题哦~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管理体制
(1)房屋征收主体: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房屋征收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其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4)房屋征收的监督与指导部门。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
(1)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2)组织有关部门论证
(3)征求公众意见。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修改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不得少于 30 日。
(4)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5)与房屋征收相关的几项工作。1)组织调查登记;2)对未进行登记的建筑物先行调查、认定和处理;3)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
(1)房屋征收补偿的内容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
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由被征收人选择。
(3)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1、【例题•单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体是( )。
A.国务院
B.省级人民政府
C.市、县级人民政府
D.房屋征收部门
【答案】C
【解析】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例题•单选】评估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价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首先由( )选定。
A.被征收人协商
B.房屋征收部门
C.市、县级人民政府
D.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答案】A
【解析】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3、【例题•多选】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完成的工作为( )。
A.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B.征收补偿费足额到位
C.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D.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
E.公布补偿情况和审计结果
【答案】ABD
【解析】收到房屋征收部门上报的征收补偿方案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资源保护、文物保护、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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