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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估法规-建设用地的特点

       建设用地的特点

  1.无需利用土壤的生产功能,因为无关种植。农转建易,建恢农难,不轻易将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

  2.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故人们热衷于农转建,但全世界范畴都在严格管控。

  3.区位是非常重要的条件。但区位也具有相对性,因为不同物业类型对用地的要求不同。

       补充

  1.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有偿的形式: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

  土地所有权人付出/土地使用权承受人获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承受人付出/土地使用权人获得: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股权(分红)

  2.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我国发布《划拨用地目录》,目录中的工程项目,均为可以使用划拨地块的项目。

  获得划拨地块,可能是无偿获得,也可能是在缴纳补偿款后获得,但土地使用权承受人无需支付出让金等款项。

  3.无论是“有偿的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或者“无偿/相对无偿的划拨”,均属于一级市场。

  4.土地使用权的承受人(土地使用者),可以依法将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二级市场上流转,例如:转让、出租、 抵押、互换、赠与……

  5.上述土地使用权,在我国一度仅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有严格的限制,但随着时代发展,集体建设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也可以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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