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供地标准
(一)不同类别项目的供地政策
1.国家鼓励类项目:可以供地,甚至积极供地。
2.国家限制类项目
依据《限制供地项目目录》,限制供地。
(1)先报批,再履行: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划布点、生产能力过剩需总量控制和涉及国防安全、重要国家利益的建设项目。
(2)严格监督管理和指导:大量损毁土地资源或以土壤为生产原料,需要低于国家规定地价出让、出租土地。
3.国家禁止类项目
依据《禁止供地项目目录》,禁止供地。
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生产方式、产品和工艺所涉及的,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禁止投资的。
最后,不定期组织编制、发布和调整《限制供地项目目录》 《禁止供地项目目录》。
(二)供地的位置、时间和数量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决定供地的具体位置。
根据建设时间和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决定供地时间。
根据国家规定的具体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决定供地数量。
【关键词】规位、计时、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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