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桂建注〔2022〕20号
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2〕343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11月12、13日举行,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资格名称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房地产 估价师 | 11月12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11月13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
下午 14:00-16:30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
考场设在南宁市,各地应试人员集中到南宁市应考,考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大纲
继续使用《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1)》,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网站(网址:)下载。
(三)考试方式
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2种方式作答。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二)关于我国港澳台居民报考问题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内地(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考试报考程序
2022年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广西的报考人员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00:00至10月25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快速通道中“考试考核”栏目(网址:Express.aspx?id=122),进入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等准确无误,报考信息提交前,填报信息可自行修改,打印报名表后不能做任何修改。
3.考生承诺。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通知内容及相关要求,本人须签订(提交)《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生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收回合格证书,伪造证件的违纪人员同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请报考人员报名前浏览相关规定。
(二)网上缴费
1.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0月21日8:00至10月26日12: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各科目考试费收费标准均为每人每科50元。请报考人员务必正确填写手机号码、缴费单位抬头名称、科目数、金额等;不需要单位报账的考生,其缴费单位抬头也可填写本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可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一旦确认将无法再做修改,请务必慎重填写。考生按要求缴费后,我中心按网络缴费单位名称、科目数、金额开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电子发票,不予变更开具其他单位名称及内容(含个人注册账户缴费),考生收到开票短信后可打开短信提供的相关链接查询或打印电子发票。
(三)报考资格条件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考试报名条件由报考人员通过网络告知承诺方式自行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网上报考材料一经网上确认,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网上认可该报考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符合报考条件。
考试机构和注册机构将加强考中考后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接受监督举报。报考人员或报考单位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为虚假信息、虚假或不符合报考要求材料的,任何时候一旦查实,将进行如下处理:报名期间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将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为报考单位不诚信原因的,将记为单位不诚信行为入库、并停止该单位报考资格1年。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2日9:00。考生可登陆登陆“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快速通道中“考试考核”栏目(网址:Express.aspx?id=122)进入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由于考试禁用手机,谢绝使用电子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生疫情防控及考试纪律要求
(一)考生入场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考试当日“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得前往(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请考生提前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考试当日要求“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考生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无接种禁忌的考生要求做到应接尽接。近期返桂来桂(抵桂日至考试日≤14天)的考生要求考试当天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请提前用A4纸打印,在入场通道提交)。如考生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服从防控指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为严重违纪(禁考2年)、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对故意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将从严从重处罚。
2.入境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严格按“桂新冠防〔2022〕3号”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和核酸检测。同时,严禁“广西健康红码”人员参加考试;“广西健康黄码”人员转“绿码”前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在考试前6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人脸识别检录、体温检测、健康码智能防控筛查。“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凡在人脸识别检录中发现冒名顶替者,或未接受人脸识别检录而进入考场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为严重违纪(禁考2年、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
4.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为严重违纪(禁考2年、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
(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各项要求,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本期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动态防控要求,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否则按严重违纪处理;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为严重违纪。考生违纪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妨碍疫情防控工作、妨碍考务人员履职、扰乱考试场所秩序、扰乱考试管理秩序、隐瞒或谎报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其他情节严重行为或影响恶劣行为等情形),将被禁考2年、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考生在考前10天申领“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考生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无接种禁忌的考生要求做到应接尽接。考前10天,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四)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最新防疫要求,跨区域流动(含有跨省份、跨设区市旅居史等情形)严格按考点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并请考生提前向考点所在地社区报备。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请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考试)、“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1.进入考点时“广西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37.3℃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2.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旅居史、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次密接以及时空伴随者,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4.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
(六)请考生在考试前60分钟到达考点,在入口处前出示实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须为绿码),并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请提前打印纸质检测报告,在入场通道提交)。经通道考务人员许可后,方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接受人脸识别检录、体温检测、健康码智能防控筛查。筛查检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如已入场考生名单在《未刷脸考生信息表》上的(暂按因特殊情形人脸识别检录未成功处理),请该考生务必按监考员通知要求重新进行人脸识别检录;如考生未重新进行人脸识别检录或重新检录验证不通过,则该考生考试成绩作废、并按严重违纪处理。凡在人脸识别检录中发现冒名顶替者,或未接受人脸识别检录而进入考场(经监考员通知仍未重新进行人脸识别检录)的人员,按严重违纪处理。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如实报告近10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八)考生凭纸质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考试禁用手机,谢绝使用电子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铅笔、橡皮、水性笔、钢笔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必备工具,禁止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笔记本及其它纸质材料。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计时工具(如手表、电话手表、电子手环、智能穿戴设备)等进入考场,已带的要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物品放置处,不得带至座位。寻呼机、移动电话、计时工具(如手表、电话手表、电子手环、智能穿戴设备)等要切断电源,否则,按违纪处理。
特别提醒:手机等应禁止携带物品必须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放置处;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进入座位(无论在桌面、抽屉、口袋或座位附近其他位置均按违纪处理),考试期间无论考生是否查看均按违纪处理(如查看按严重违纪处理)。考生交卷时须将考试专用草稿纸交到监考员手中,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查询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二)成绩滚动办法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证书办理事宜请留意我中心网站考试考务栏目通知。
(四)我中心不组织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也不搭售任何考试教材或资料。请勿轻信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虚假承诺,以免上当受骗或遭受钱财损失。
(五)考务联系电话:0771—5583251-转2(办公时间:南宁市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2022年10月 17 日
注:该消息来源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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